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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食品又现产品质量纠纷了!上海一消费者称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“火腿心”脂肪含量有问题,实际测出来的脂肪值和火腿上标注的数值不在国家允许范围内,且标注的脂肪含量远低于同类产品平均值。
裁判文书显示,2018年1月4日,该消费者在第一食品公司的南京路商店购买了两袋“火腿心”,付款276元,其外包装载明营养成分表,每100克含有能量701千焦、蛋白质34.7克、脂肪3.0克。
该消费者表示,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上海)对同款“火腿心”进行检测,脂肪实测值为6.2克/100克,标签标注3克,不在允许误差范围内。
因此他认为该产品没有如实反映真实的营养成分信息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对消费者选购同类产品造成误导,要求第一食品退还购物款276元并赔偿货值金额828元。
有意思的是,对于该消费者指出的脂肪含量问题,第一食品并没有直接做出回应,而是指出该消费者曾以同样的商品和事实理由进行多次诉讼,称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。
经法院查明,该消费这曾在2017年到2018年期间先后向黄浦区、松江区、奉贤区等法院提起多件诉讼,理由均为购买的火腿心产品没有反应真实营养成分,违法国家强制性标准,而此前多次诉求均被驳回。
最终法院认为,该消费者并非受到第一食品的产品标签的“误导”陷入错误的意思表达而实施本次购买行为,而是明知该产品标注的脂肪含量情况仍故意购买,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的欺诈要件,因此驳回该诉讼请求。
资料显示,上海第一食品连锁发展有限公司(简称“第一食品”)是一家拥有六十年历史的食品零售企业第一食品人,其实际控股公司为光明食品集团,目前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由毛逸琳担任,同时他还担任上海万宏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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